海南大学海南全健康国际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海南大学全健康国际研究院平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东塔三层)进行校内邀请谈判采购。
一、项目要求
1.项目编号:ZXCG032025122901
2.项目名称:海南大学全健康国际研究院平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东塔三层) 项目
3.预算金额:24.61万元 (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获取标书
现场获取,获取标书时需提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谈判时间和地点
5.1.兹定于2026年1月9日北京时间9:30谈判。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1月9日北京时间9:20-9:30。
5.2谈判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农科楼西附北楼314会议室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1.海南大学全健康国际研究院平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东塔三层)工程量清单
2.海南大学全健康国际研究院平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东塔三层)施工图
海南大学海南全健康国际研究院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