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三期)项目代管比选-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D2023-3-012)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三期)项目代管比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22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125416.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0849.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4567 平方米。主要设置室内体育用房、会堂、学生宿舍、食堂、单身教师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留学生生活用房、外籍教师生活用房、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同步实施道路与硬质铺装、运动场地、绿化和景观等室外工程,设备购置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95314 万元,其中工程费为 8407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 6339 万元,预备费为 4539 万元,设备购置费为 357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通过申请财政资金予以解决。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三期)项目代管比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三期)项目代管比选)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资质条件: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1)符合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琼国资改〔2021〕147 号文)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有满足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的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3)人员要求。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 供承诺函);(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资信能力、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等与代管的项目需要相适应(提供承诺函);(5)管理要求。代管单位需要在项目报建报批、工程设计、项 目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项目建设阶段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提供承诺函)。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
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信誉要求:2019 年 5 月 1 日至参选人递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止,参选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1、报名时间:请于 2023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3 年 07 月 07 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加 盖公章复印件。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鑫福大厦 802 室办理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参选保证金的金额:14000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 3(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 3(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七、其他
计划工期:该项目最迟需在 2025 年 08 月 31 日前完成竣工验收;最迟需在 2025 年 04 月 30 日前提供工作面安装设备及家具;以中选通知书确定之日开始,至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为止计算,不得超过 150 日历天;以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之日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计算,不得超过 760 日历天。
比选控制价:暂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估算投资金额 95314 万元为基数,套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 号)《项目建设管理总额控制数费率表》计算,《项目建设管理费用》上限价格为 902.51 万元。本次比选代管费用按《项目建设管理费用》上限的 80%进行控制,本项目比选控制价为 722 万元。(比选人的参选报价不能超过 722万元)
最终以中选人中选的代管费报价为基数,按照省发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额与可研批复的估算投资额 95314 万元对应的比率确定最终代管费用。
即:最终代管费用=中选人中选代管费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额/95314)万元(注:最终代管费用不得超过中选人中选代管费用)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大学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
联 系 人:苏老师
电 话:0898-662517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10 层
联 系 人: 颜工、薛工
电 话: 0898-65379547
电子邮件: /
采购公告以公告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3-06-30/10233184.html为准。